苟晶事件真相终于浮出水面,结果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虽然不能说剧情大翻转,但是确实和苟晶自述有一定差距,所以网上争论也比较多,我认为这正是大家想要的结果。
1、确认是一次冒用而不是两次
先由陈春秀事件曝光,然后苟晶事件出现,由于苟晶自述自己可能连续两年被冒名顶替,而且顶替者就读的是中国矿业大学,从次数和学校知名度看,都远甚于陈春秀事件,因此苟晶事件热度超过了陈春秀,但是事实证明,苟晶也是被冒用一次,而且是一个煤炭中专院校。
2、苟晶的人生轨迹没有因为冒名顶替而改变
和陈春秀不同,苟晶虽然被冒名顶替了,但是对她的人生轨迹并没有太大影响,1997年苟晶的分数刚刚够中专委培线,为了获得更好的结果,听从老师建议没有填报志愿,因为委培生交费较高,对农村学生来说经济压力较大,当时放弃也是正常现象,当时苟晶如果就读,那时候已经不包分配,很可能也会自谋职业。
3、寻求真相是苟晶的权利
班主任老师的女儿冒用苟晶的名义上学,这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苟晶申请调查真相是他的基本权利,应该得到支持和鼓励,真相出来后,有些人对苟晶表达不满,其实苟晶并没有过错,因为苟晶的成绩在当地确实排在前20%左右,在当时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无法获知真相,自己的名字和身份被别人冒用,了解真相是他的基本权利,也是我们所期待的。
4、作假者被惩处不值得同情
网上有人开始同情苟晶的班主任,我认为这是不可取的,虽然他被取消了退休待遇,相关人员也都受到了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这是由于他们违反了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不能把责任推到苟晶身上,这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前提。
总之,苟晶事件真相出来之后,大家的疑虑消除了,我们不能因为事件的结果和苟晶的描述存在一定差距,就因此认为苟晶的做法不可取,在真相没有出来之前,谁都不知道对苟晶的伤害有多大,包括苟晶自己,换做我们任何一个人,在不知道真相的情况下,都会考虑自己可能受到了巨大损失。
真相出来之后,起码苟晶可以安心了,自己的利益基本没有受到影响,作假者受到了应有的惩处,为推动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贡献,这就是老百姓想要的结果:好人没有受到伤害。
相比之下,陈春秀事件更严重一些,因为陈春秀确实受到了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