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锡林郭勒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全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盟各委、办、局,盟直属各大企事业人力资源(人事)部门,锡林郭勒职业学院: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促进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人社发〔2017〕3号)及《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220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23年全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盟直属企事业单位(包括锡林郭勒职业学院)专业技术人员、中央驻锡单位在我盟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各旗县市(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时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参加继续教育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本年度继续教育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三、学习内容
(一)公需科目。培训内容包括《踔厉奋发向未来——党的二十大精神解读》《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自治区“五大发展任务”精神解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课程,共计30学时。学员在学习完所有课程后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成绩,学员自行打印培训证书。
(二)专业科目。培训内容应与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及申报职称专业相一致,学员根据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及职称专业进行选学,培训学时为60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在自治区范围内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按照管理权限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学时后,在全区范围内认可。
四、培训平台
(一)公需科目培训平台。专业技术人员选择以下任一平台均可完成公需科目的学习。
1.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网(nmg.chinahrt.com)→“2023年内蒙专技继续教育学习计划”,移动端融学APP可以与电脑网页端同步学习,并支持下载课程,离线学习。
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015-0009,400-652-0666。
2.内蒙古人才培训网(zj.nmgrcpx.com),微信搜索“云知识教育”小程序可以与电脑网页端同步学习,并支持下载课程,离线学习。
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160-8686,0471-5618025。
(二)专业科目培训平台。专业技术人员选择以下任一平台均可完成专业科目的学习。
1.锡林郭勒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课网络培训平台(xlgl.chinahrt.cn),学员根据从事工作及职称专业进行选学。
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88365-01。
2.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网(nmg.chinahrt.com)→“2023年内蒙专技继续教育行业课学习计划”,学员根据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及职称专业进行选学,移动端融学APP可以与电脑网页端同步学习,并支持下载课程,离线学习。
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015-0009,400-652-0666。
五、培训时间
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网开网时间为2023年1月15日,学习和考试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锡林郭勒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课网络培训平台开网时间为2023年1月15日,学习和考试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未完成2022年、2021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2023年1月15日至12月22日期间进行补学;未完成2022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2023年1月15日至5月30日期间进行补学。
六、结果使用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和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时间和相关保障。
(一)职称评审及职务聘任(续聘)学习要求。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及职务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按要求完成近三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其中,对2020年专业科目不做要求;申报初级职称评审及职务聘任的人员,需按要求完成2023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二)考核认定学时要求。申请考核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考核认定年限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大学本科、专科毕业认定助理级职称,需完成2023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硕士研究生毕业认定中级职称,需完成近两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时,其中,对2020年专业科目不做要求;博士研究生认定中级职称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七、减免规定
(一)按年龄减免学时规定: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聘时,不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聘时,达到近三年中一个年度学时要求即可。
(二)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员学时规定: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继续教育学时数作为评审参考因素。
(三)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规定:苏木、乡镇等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继续教育学时数作为评审参考因素。
(四)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规定:赴区内外收治确诊病患定点医院直接参与医疗救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申报职称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五)“三科”教师业务培训学时规定:全区教材改革涉及的“三科”教师参加业务集中培训和线上培训的学时均可计入当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
(六)学时折合规定:参加各类高研班、论坛、学术交流、进修考察等培训学习的,可依据相关文件和证书,折合相应专业科目学时。凡在自治区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视同完成取得证书年度的专业科目学时。
(七)从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人员评审学时规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转任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当年参加职称评审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非当年参加评审的,按转任年限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八)技能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学时规定:高技能人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其他专业培训,可折合专业科目培训学时。
(九)破格人员学时规定:按实际任职年限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八、审验要求
(一)审验卡网上打印工作。全盟审验卡打印全面实行网上办理,不再发放继续教育证书。学员完成公需科目学习、考试后,学员必须同时完成专业科目的学习,之后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nmg.nmgrck.cn)自行打印继续教育审验卡。
(二)对符合以下情况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科目培训审验要求:
各旗县、盟直各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组织专业科目培训,采取独立完成、与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合办完成或交由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承办等方式进行,培训学时应不少于60学时。各旗县、盟直各主管部门自行组织专业科目培训的,务于2023年2月10日前制定专业科目培训方案并到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进行备案,培训方案应包括:培训范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师资、参训人数、完成时间及培训花名册等内容。所属于已备案培训方案的旗县、盟直主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可折合专业科目培训学时,对其审验卡中的专业科目学时不作要求。
九、培训费用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费用按《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训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8﹞1399号)收取,30个学时共75元,学员自行登录在线学习网,在线缴费即可学习。专业科目网络培训费参照公需科目收费标准,2.50元/学时。
十、其他事宜
(一)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盟直各有关单位和继续教育基地应高度重视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工作,继续教育学习情况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评优、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在接到此通知后尽快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上网学习,并加强学员培训档案的审验和管理工作。
(二)评审的学时要求、享受减免继续教育学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继续教育政策咨询)0479-8219916
内蒙古人才信息库
联系电话:(咨询审验卡打印)0471-6928486
0471-2831035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