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医科大学教务处:jwgl.lzmc.edu.cn
为了规范学分制选课程序、加强选课管理,特制定本办法。一、课程分类 课程按类别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类课程按性质分为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二、学分基本要求五年制专业(一)最低学分要求:240学分(二)必修课:190学分(含毕业实习或毕业设计学分)(三)选修课:50学分(公共选修课10学分,专业选修课40学分)四年制专业(一)最低学分要求:190学分(二)必修课:150学分(含毕业实习或毕业设计学分)(三)选修课:40学分(公共选修课10学分,专业选修课30学分)三、选课原则(一)学生选课应以教学计划为依据,在导师指导下按学期修读课程,以取得规定的学分,达到专业培养要求。(二)学生选课首先必须要保证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对于有严格先后修读顺序要求的课程,应按先后顺序选课;未取得先修课程学分,原则上不得选修后续课程。(三)选课学分应不低于学业提醒的学分要求,原则上每学期不低于20学分。若有特殊情况,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生所在院(系)审查,报教务处批准。(四)允许学生跨年级、跨专业选课修读,但必须选修比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要求相同或较高的课程,不能选修低于教学计划要求的课程,否则不予记载学分。(五)学生选课一般应以时间不冲突为原则。(六)学生所选课程一经选定,必须参加课程的所有教学活动,按时参加考核。学生缺课时数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不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七)为保证学习知识的整体性和连续性,对于多学期开设才能完成的课程,应连续修读,否则,该门课程已取得的学分作废。(八)新生入学的第一学期,原则上按教学计划安排的课程修读。四、选课时间和程序(一)第10周教务处下达下学期开课课程计划;第11周院系上报教学安排。(二)教务处第12周公布下学期开课课程(含课程编号、名称、简介、周学时、学分、课程类别、开课对象、任课教师等内容)。(三)学生于13、14周在导师指导下选课(网上选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四)改选或补选在第15周内办理。(五)第17周公布选课名单,学生进行课程注册。选课名单公布以后,不得再改选。五、选课管理(一)当某门课程选课人数达到限定人数时,本着如下原则进行选择:1. 随机抽选2. 择优3. 学生选课时间先后如未选到该门课程的学生,可改选其它课程。(二)专业选修课学生人数不足20人,公共选修课不足30人的课程不设班开课,学生可以改选其他课程。(三)凡未办理课程注册者,不得听课、不得参加考核,学校也不承认其考试成绩和学分。(四)对拟提前毕业的学生,经本人提出申请,所在院(系)审查、教务处批准,可提前安排学生进行毕业实习或毕业设计(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