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起实施,2019年全国“两会”上,国务院公布实施改革后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改革后的 个人所得税采用一档优惠,用最低税率0%和最高税率20%,税率逐步递增,同时,增加了个税免征额,高于月度3500元的部分,按5%至45%额外纳税。此外,给予部分群体减税便利,如:自2021年1月起,国家对年收入12万元以下的居民实施最高税率10%的政策;对Shanghai市居民,北京市居民进行了税收优惠;此外,增加8项抵扣,如:租房抵扣、养老保险抵扣、住房贷款利息抵扣等,以减轻居民负担。
拓展:改革后的个人所得税政策,不仅是减税减负政策,更是激发创业活力与消费动力的重要手段,有效拉动经济发展,提升改革创新能力,促进市场活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