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发票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由不动产所有权转移发生后,为表明这种所有权转移,发出的一种凭证。不动产发票也被称为不动产所有权证明凭证,也就是现在经常提到的不动产权证。
该凭证由转移发生后的受让人、转让人和双方的公证人签字盖章,作为现实的所有权法律效力的依据。不动产发票上记载了当前不动产的坐落地及所有人的基本信息。
对于不动产发票的拓展知识,可以从建立和颁发、内容及法律效力以及发票文件等三个方面进行讨论。
一是建立和颁发。不动产发票,实际上是不动产所有权转移时,经过公证机构审核,签发的一种证明书,由受让人、转让人和双方的公证人签字盖章,组成一个确认书并由公证机构颁发。
二是内容及法律效力。此发票上记载了当前不动产的坐落地及所有人的基本信息,其中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房屋面积、转移前所有人,转移后所有人、公证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等。自这份发票颁发之日起,储存了此不动产初始所有权的时间和法律状态,对任何个人和机构有着严格的法律效力和权威性。
三是发票文件。不动产发票上的文件是由有关部门发布的,其中包括不动产证明、原始不动产交易合同以及所有转让权属的核实材料。文件内容至关重要,必须完整真实,才能证明不动产的所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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