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省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河南省2018年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2018年河南省养老金上调细则有哪些?
2018年河南省养老金上调针对的对象是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其中包含退职人员,但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老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
河南省养老金上调细则
(一)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挂钩调整
1. 企业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1.3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在上述基础上,再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2017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含取暖补贴)的1.6%计算增加。
2.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2017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含职业年金、取暖补贴)的2.2%计算增加。
2017年12月份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按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算此项增加额。
(三)适当倾斜
1.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
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20元;
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25元;
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30元;
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35元;
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
年满90周岁60元。
2. 按照本通知进行普遍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20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3.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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