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云投诉华为云遭驳回,财政部回应:证据不足。近日,阿里云投诉华为云涉嫌提供虚假材料,以谋取国税总局公有云租用项目中标。经过审查,被认为证据不足,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
事件经过
2017年底,国税总局公开招标的形式采购周期为三年的公有云服务,招标预算为1650万。经过角逐,华为以1050万元拿下该项目,但参与招标的阿里云对结果表示不服,认为华为提供虚假材料最终中标,于是把国采中心投诉至财政部,诉讼事项为:华为软件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5月22日,财政部一纸公告使这桩纠葛半年的千万级***公有云服务采购项目尘埃落定。
经过相关机构依法调查发现,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华为软件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
因此,根据《***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另外,财政部***采购信息公告还提到“华为软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部分认证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扣除相应得分后,华为软件仍排名第一,不影响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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