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觉得,这里面最大的一个论点就是,霸占别人的老婆还这么嚣张,深夜闯入民宅殴打主人,被杀是咎由自取,建议取消防卫过当这个罪名,防卫过当在被侵害进行时是很难做到界定的,只要不是刻意故意的防卫行为,可以一律按正当防卫界定,这也是公民私权的守护。公安机关两次补充侦查后均认为,董民刚的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将原起诉意见更改为董民刚涉嫌故意杀人罪,并构成防卫过当。公安机关是真没法院懂法吗?让恶霸这么欺负竟然还是这个意见。
据中国之声报道:2018年5月,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村民刁某某深夜墙闯入村民董民刚(化名)家中滋事被杀,引发广泛关注。这一案件也被称为“河北邢台正当防卫案”。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披露了案件的办理情况,继“昆山反杀案”“涞源反杀案”后,这起案件的办理进一步表明了检察机关维护公民依法行使正当防卫权的立场。
防卫是否过当,“应当以这个防卫人当时所处的环境下来判断,而不是我们在事后的视角来苛求防卫人要做出理性的判断”,建议判案者认真读懂这一判断“防卫是否过当与否”之金句?可否回想一下,“我们”是否存在有“在事后的视角来苛求防卫人要做出理性的判断”之“正当防卫”被防卫”过当“了的判”案“?
在这个过程当中,能够强力反击,综合判断正当防卫没问题。但是公安局谨慎也是有原因的,大家可能不知道的是,家里装了摄像头。
不过我觉得,事情的最后调查结果是喜人的,但是试想,一个普通人遭遇这样突如其来的横祸,原本平静温馨的生活一下子被推入深渊中,而且这原本就与自己没有责任的刑事案件,还要在这其中苦苦挣扎中度过这样漫长的时间,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是否可以推进缩短调查和判定时间?还正义一个早日的清白?
所以说,这个案件当中虽然最后的结局很好,我们也在网上再次欢呼了一把所谓“正义会迟到,但是不会缺席”。但是小编不由得想要问一下,在他迟到的这段时间里面,谁来为他的损失负责?这段时间里面,他收到的苦难,经济上的损失,精神上的损失,以及之后周围的人对于他的看法,这些一系列的损失谁来弥补,谁来帮他?就因为我们还了他一个公道?然后就可以不用管了?这些本身就是属于他的东西,我们接下来应该是做我们应该做的补偿,案件虽然最终定版,但是实际上,远远没有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