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的好处在于企业上市的门槛放宽、企业上市的速度加快,但同时退市风险也有所提高。2020年4月28日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敲定,此时我们更应当关注退市风险,下面来介绍创业板退市的有关规定。
创业板退市新规定?
创业板退市的指标有三大类,分别是交易类、财务类、规范类:交易类指标规定,当成交量、收盘价、市值分别低于一定标准时,就会触发退市条件;财务类指标规定,当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低于一定标准,或者审计报告达不到要求,便会触发退市条件;规范类指标主要规定了信息披露义务以及股本股权分布等条件。
创业板退市的具体条件如下:
【一】交易类退市指标:1、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二百万股;2、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3、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五亿元;4、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东人数均少于四百人;5、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一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一亿元;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4、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规范类强制退市指标:1、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改正;3、因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改正;4、因公司股本总额或者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再符合上市条件、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解决;5、公司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6、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7、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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