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保险是什么?,可能很多人觉得很陌生,没有听过。相互保险是指当个人无法对抗风险时,一群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以互相帮助为目的,缴纳的保费汇聚成风险保障资金池,当灾害损失发生时,则用这笔资金对会员进行弥补的互保行为。这是人类最初的保险行为,后来才演变为目前的股份制保险公司模式。
随着我国首批3家相互保险社(众惠相互、汇友建工、信美相互)的首年经营“成绩单”出炉,才开始有人关注相互保险,今天就来聊一聊相互保险那些事。
2015年原保监会发布的《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对其作出的定义是:相互保险是指具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单位或个人,通过订立合同成为会员,并缴纳保费形成互助基金,由该基金对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
其实,相互保险在发达国家有100多年的历史,是当前世界保险市场上的主流组织形式之一,在全球保险市场上占有重要地位。
相互保险组织与股份公司最显著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一是相互保险组织没有股东,保单持有人(会员)的地位与股份公司的股东地位相类似,相互保险组织的盈余最终归会员所有;二是相互保险组织没有资本金,也不能发行股票,其运营资金来源于借款或保费溢余,通常相互保险组织设立前期所需的资金是通过借贷等方式由外部筹措,后期补充运营资金的方式除不能发行股票外,与股份制保险大体一致。
相互保险组织投保人和所有人身份合一的特点,使其会员能够充分参与到产品开发、运营管理等环节中去,推动保险组织按照会员需求优化产品设计、改进业务流程、完善服务内容,真正建立“以需求为导向,以会员利益为中心”的保险产品服务供给机制;真正形成“会员共有、会员共治、会员共享”的相互保险组织运行机制。基于上述优势,相互保险在全球范围内实现了快速、稳定发展。国际合作社与相互保险协会(ICMIF)公布数据显示,2014年,全球相互保险保费收入1.3万亿美元,占全球保险市场份额的27.1%,覆盖人群超过9亿人,特别是在高风险领域和低收入人群风险保障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