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8省上调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步伐加快,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官网上也挂出了上调养老金的相关的通知。
凡是2017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已经正式领取养老金的人,都属于本次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对象。增加的养老金将于7月底前完成落实发放,并将一次性补发自一月份起的差额。
我们来看下调整细则:
1、定额调整
属于调整对象的,一律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挂钩调整
(1)普通企业退休人员
与本人养老缴费年限挂钩:每满一年增加2.1元,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
与本人养老金基数挂钩(含取暖补贴):增加1.5%。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与本人养老缴费年限挂钩:每满一年增加1.4元,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
与本人退休时职级挂钩:对应2017年12月同职级人均养老金水平,增加1.5%。
(3)企退老工人
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等同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
3、倾斜调整
向以下三类人员倾斜:
(1)高龄人群:年满70岁的,再增加35元;
(2)艰苦边远地区退休的:一类地区再增加10元,二类地区再增加15元;
(3)企退军转干部:低于3296元的,调整到3296元。
4、案例
某企业退休女,工龄30年,2012年在一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2017年12月养老金基数为2500元,55岁,不算取暖补贴,今年合计至少能涨160.5元,涨幅为6.42%。
计算过程如下:
定额调整:50元;
与缴费年限挂钩:2.1元*30年=63元
与养老金水平挂钩:2500元(忽略取暖补贴)*1.5%=37.5元
艰苦边远地区倾斜调整: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