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5日,江苏银行发布公告,为更好地提供信用卡服务,对领用合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新版《江苏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将于2024年1月5日起生效,旧版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如下:
一、调整《江苏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容差金额从原来的“小于或等于10元人民币”调整为“小于或等于100元人民币。
二、在原文“第二条信用额度”中增加“(三)甲方经授信审批并通过电话、短信、手机银行APP、微信公众号及甲方合作方等任一渠道获得乙方同意后,可调增乙方信用卡信用额度。”的表述内容。
三、在原文“第三条使用”中增加“同时,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自身经营管理、风险控制和用卡安全等需要注销其信用卡,并通知乙方。”的表述内容。
《江苏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将于2024年1月5日起生效,完整内容详见附件。新版《江苏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启用后,旧版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