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7月9日晚公告称,公司当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决定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6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55.385亿元。
吉电股份此次募投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扶余市三井子风电场五期10万千瓦风电项目、吉林长岭10万千瓦风电项目、白城绿电产业示范园配套电源一期10万千瓦风电项目、邕宁吉电百济新平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吉电股份表示,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董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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