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封闭式基金的产品设计主要交由基金公司自行研发,监管部门不会主动参与,但对于创新型封闭式基金的产品形态,监管部门也有一定的考虑。
创新型封闭式基金的创新内容
第一,完善基金治理结构,明确规定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确保持有人大会能够行使基金法赋予的权利。
第二,创新型封闭式基金很可能将适度放宽投资限制,扩大投资标的物的选取范围。
第三,投资比例限制适度放宽。
第四,可以设计成“半封半开”或其他创新交易模式,通过定期适度转开放降低折价率,改善其流动性。
第五,缩短存续期限。
第六,降低固定费率,提高业绩报酬,从而督促管理人勤勉尽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