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信用卡积分活动是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简称“信用卡中心”)推出的回馈兴业银行信用卡持卡人的一项奖励活动。凡兴业银行信用卡持卡人持有效的兴业银行信用卡进行签账消费或预借现金,即可累积信用卡积分(本行另有规定的除外),累积的信用卡积分可用于兑换信用卡积分礼品、礼券、航空里程、相关服务及进行信用卡积分消费等。
第一条信用卡积分活动的对象
(一)信用卡积分活动的对象为兴业银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
(二)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兴业银行信用卡持卡人,不参加信用卡积分活动:
1、信用卡被注销或停用;
2、信用卡已被管制;
3、信用卡逾期还款超过30天;
4、信用卡持卡人违反《兴业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
5、信用卡中心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条信用卡积分的计算和累积办法
(一)兴业银行信用卡持卡人持有效的兴业银行信用卡签账消费、预借现金均可获得信用卡积分。签账消费每满人民币1元积1分,每满1美元积7分。预借现金(含溢缴款提取)每满人民币1元积1分,每满1美元积7分。如果您还有其他具体问题,建议您打电话咨询银行客服人员,希望能够帮到您。信用卡积分多倍累积1、持兴业银行信用卡在境外进行的签账消费,可获得双倍信用卡积分,但不计信用卡积分的消费(见本条第四款)除外;境外预借现金不能获得双倍信用卡积分。
2、境外签账消费仅指通过境外Visa、MasterCard网络完成的消费,不包括港澳地区及国外通过银联网络完成的消费,也不包括境内误抛至Visa、MasterCard网络的消费。
3、兴业银行信用卡持卡人在其生日当天进行的交易,按一般信用卡积分累积规则的三倍获得信用卡积分。附属卡持卡人在其生日当天同样享受三倍信用卡积分,获得的信用卡积分计入主卡账户。如果您还有其他具体问题,建议您打电话咨询银行客服人员,希望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