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员工交的意外险如何做账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公司为员工购买的团体意外险应作为福利性开支,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保险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保险
贷:银行存款
给员工交纳保险,分为基本社保和商业保险。基本社保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设设置社保明细科目归集公司负担和员工负担的计提、代扣和缴纳核算处理;商业保险按职工福利在应付职工薪酬下的员工福利明细科目归集核算。
如果是全额为员工买的商业意外险可以计入福利费,计提时: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制造费用(具体看员工在什么部门)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现金/银行存款
为公司财产买的保险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现金/银行存款
保险进项税额抵扣的法规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公司为员工交的意外险如何做账?公司为员工交的意外险的账务处理如上文所讲,会计行业从业者,需要不断充实自己,向老会计学习,到会计知识网站学习培训,都是很好的进阶途径。更多会计资讯,请关注本网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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