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商品报损账务处理
一般情形的报损商品,是指在销售过程中,因出现变质、过保质期、破碎、外包装破损(损坏、溢漏、严重变形)或部件缺损等品质问题,影响正常销售必须折价处理或废弃的商品。
但其中可与公司配货中心或直配供应商退货或调换的上述商品,应于退换,不计入报损范围。
而由公司配货中心商品主管批复“自行处理”的临近保质期、严重滞销的需处理商品,门店通过购物赠物、打折等方式进行销售,所产生的商品价格或数量损耗计入报损,其折价损失亦计入门店报损金额。
因此,对于库存商品报损,其会计处理如下:
1、确认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批准后:
(1)非正常原因,自然灾害造成等因素: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人为的原因造成或是管理不善: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3)正常原因造成: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商业企业存货损失金额的确定
存货损失的申报方式确定后,接下来就是要准确核定损失金额,确定税前扣除金额,以便正确计算企业所得税。
存货盘亏损失,为其盘亏金额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存货计税成本确定依据;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存货盘点表;存货保管人对于盘亏的情况说明。
存货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残值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下同),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存货被盗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保险理赔以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涉及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赔偿的,应有赔偿情况说明等。因此,当企业发生存货损失时,应当按照存货损失的种类,选择正确的申报方式,准确计算税前扣除额,确保企业所得税申报正确。
库存商品报损账务处理应该怎么做?因此,对于库存商品报损,其会计处理如下:确认损失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贷记库存商品,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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