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垃圾处理费计税依据有哪些
生活垃圾处理费是居民获得生活垃圾处理服务所应支付的费用。
2002年6月,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
其中明确规定了建立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根据本通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可按户数或居民数收取。
为充分体现生产者付费原则,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通知要求有资质的城市可按城市生活垃圾量收取费用。
目前各地区对居民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方式主要是两种:一种是将垃圾处理费附征于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收费,按照居民消耗的水、电或燃气数量作为计算依据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另一种是通过居民自治组织或者物业管理机构直接向公众收取垃圾处理费。
由于生活垃圾产生量计量困难、征收成本较高,目前很少采用按生活垃圾产生量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大多采用定额制,即以户或人数为计量依据征收固定额度的垃圾处理费。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怎么申报
生活垃圾处理费属于清洁卫生费,即公司清洁工作消耗的材料和外委清洁公司发生的费用支出,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可设置二级科目“生活垃圾处理费”,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生活垃圾处理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
生活垃圾的管理主要涉及哪些政府部门
1、环境保护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定污染控制标准,监管污染物排放和有害垃圾处理处置。
2、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创新工作。
3、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装备自主化工作。
4、财政部负责研究支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财税政策。
5、国土资源部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标准,保障建设用地供应
6、农业部负责生活垃圾肥料资源化处理利用标准制定和肥料登记工作。
城市垃圾处理费计税依据有哪些?城市垃圾处理是为社会提供的服务,收费是按照服务收费。如果对税务和会计上的其他问题感兴趣,可以关注我们网站的信息。本网站专注财税知识的分析,请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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