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票改签费能否抵扣进项税
航空运输企业取得的改签费收入应作为价外费用并入交通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根据2019年39号公告中的规定,航空旅客运输服务计算进项可抵扣税额仅包含票价和燃油附加费,机票改签费作为价外费用不得计算进项可抵扣税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差旅费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1、对于能够提供证明材料的差旅费可以进行抵扣.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由此可知,《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合理的差旅费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3、已失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下制定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五十二条: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
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该扣除办法明确了差旅费可以作为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
4、综上所述,在目前国家并未明确差旅费具体规定的情况下,企业对发生的这项费用,仍应该按照国税发[2000]84号文件的规定,在真实、合理、合法的条件下归集和列支,待具体文件出台后再行调整.
飞机票改签费能否抵扣进项税?综合以上所述,其实关于飞机票改签的费用是可以税前进行扣除的,因为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上列明的机票改签费,属于航空运输企业提供航空运输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范畴.如果大家对于这个答案不是很理解的话,都可以来本网站进行搜索相关资料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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