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财税〔2018〕77号)文件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一篇:t3反结账反记账
下一篇:物业公司电费会计如何处理
贷款计算器 / 发布时间:2024-09-20 08:20:20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财税〔2018〕77号)文件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一篇:t3反结账反记账
下一篇:物业公司电费会计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