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的一次性折旧的账务处理分为三步:
(1)在购入时,记录固定资产的购入费用;
(2)折旧时,把固定资产的全部费用一次性摊折到该期折旧费用中,此时必须在总账中对累计折旧进行记账;
(3)折旧完毕后,将固定资产原值移至期末累计折旧处。
2.税务处理:
税务处理是指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所产生的税收会计效力。在税务上,原则上折旧费用在折旧期间的当期损失,不可以作为经营成本或其他费用抵扣计算税收。
一次性折旧的税收处理方法有四种:
(1)按照国家税种的规定,一次性折旧的费用不予抵扣的税收;
(2)若折旧费用超过50%的原值,则全部折旧费用可以作为经营成本或其他费用抵扣计算税收;
(3)折旧半年以内的一次性折旧,可以根据企业财务实际情况,将折旧费用分摊到2个季度以内,按月抵扣税收;
(4)折旧费用超过50%原值,折期超过6个月的,可以根据企业财务实际情况,将折旧费用进行分摊,按月抵扣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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