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设计服务类型当中涉及到建筑物装修、内装改造、软件产品设计等方面属于增值税征税管辖范围;而在2002年7月开始实施的《文化建设费管理条例》规定,文化建设费的缴纳对象仅限于文化产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文化设施建设,因此,设计服务及开具发票不属于此项税收管辖范围,不需要缴纳文化建设费。
拓展知识:文化建设费(Cultural Construction Fee),是一种可以帮助扩建文化设施资源基础的特定的税收形式。它的缴纳对象主要有文化产业的生产和经营活动,文化设施的建设,文化用品的出售以及其他文化活动,它的缴纳方式有现金、银行转账、托收等多种形式。文化建设费的征收范围,常见的是网络传播、影院、报纸出版、广播电视、文学艺术作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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