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各地不一样,这个是作为参考,有的地区个人所得按经营所得核定扣,就是不含税销售额*核定比例交(一)增值税: 增值税:增值税 = 收入/(1%2B1%) ×1% (二)城建税 =增值税×(1%或5%或7%) (在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2019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 月销售 额不超过10万不需要交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三)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3% (2019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 (四)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2% (2019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租赁所得 不超过4000 ,减除费用按800 ,应纳税额=(不含税收入-800)*20%,超过4000 减除费用按20% ,这个应纳税额=(不含税收入*(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