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不足一元是否缴税
根据现行税收法规规章,这个问题要分两种情况:
1.一般情况,不要缴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5号文件)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缴纳。
2.特殊情况,要按1元缴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附件中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财产租赁合同税率栏规定,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1.上述凭证以“金额”、“收入”、“费用”作为计税依据的,应当全额计税,不得作任何扣除。
2.同一凭证,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分别记载金额的,分别计算,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
3.按金额比例贴花的应税凭证,未标明金额的,应按照凭证所载数量及国家牌价计算金额;没有国家牌价的,按市场价格计算金额,然后按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4.应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应按书立当日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5.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
6.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7.应税合同在签订时纳税义务即已产生,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是否按期兑现,均应贴花完税。
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所载金额与合同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的,只要双方未修改合同金额,一般不再办理完税手续。
8.对有经营收入的事业单位,记载经营业务的账簿,按每件5元。
对有经营收入的事业单位,凡属由国家财政拨付事业经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单位,其记载经营业务的账簿,按其他账簿定额贴花,不记载经营业务的账簿不贴花;凡属经费来源实行自收自支的单位,其营业账簿,应对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印花税不足一元是否缴税?一般情况,不要缴税。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特殊情况,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下一篇:合并报表长期股权投资抵消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