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别人加工记什么会计分录
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物资。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费等。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应当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金等。
发出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2、支付运杂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3、支付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4、支付消费税(针对应税消费品):
①若加工完毕后用于连续生产: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②若加工完毕后用于直接销售: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5、收回物资:
借: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等
贷: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加工业务
1.委托加工业务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二是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
2.不得作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1)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2)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3)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这些应税消费品,无论纳税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而应当由受托方按照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委托加工业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委托方和受托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书面合同,并且按规定时限报送主管国税机关备案;
(二)委托方和受托方必须按规定设置委托加工业务核算账簿和建立委托加工材料进出仓制度;
(三)受托方必须开具加工费发票,委托方必须以加工费发票作为原始凭证进行账务处理,加工费必须按规定形式支付
委托别人加工记什么会计分录?企业处理委托加工业务的时候,按照发生业务的阶段,按照相应的方法,核算加工物资的成本。委托加工业务计算牵涉到很多方面,一篇文章难以概括,大家有疑问的话,可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