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税是我国从2008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一项土地税。耕地占用税的税率是按土地使用权类别、土地使用年限和税源属地的不同而异。
一般来说,耕地占用税的税率为:按期租赁土地的税率为0.5%~2.0%;按折让使用权土地的税率为3.0%~5.0%;按划拨使用权土地的税率为10.0%~20.0%。同时,根据税源所在地的不同,税率也可能有所差异。比如,上海市按期租赁土地的税率为0.5%,按折让使用权土地的税率为4.0%,按划拨使用权土地的税率为15.0%。
而在耕地占用税的计算中,被征收单位应按照本行政区域的土地使用权占用面积的折算使用权价值计算耕地占用税的税额,即占用面积×使用权价格×税率=耕地占用税税额。
拓展知识:耕地占用税从2008年7月1日实施,用于调节土地利用,保护耕地资源,促进稳增长,惠民生。耕地占用税是由国土资源部负责制定政策,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它既是一种向社会资本依法征收的收入,又是反映地价改革现实情况的时代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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