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可以根据固定资产的特性和使用寿命来不同程度地分类,通常主要有以下几种:
1、3年折旧法:指将固定资产的所有使用寿命均摊在购买后的3年折旧期内。
2、5年折旧法:指将固定资产的所有使用寿命均摊在购买后的5年折旧期内。
3、按月平均折旧法:指计算出固定资产的预期使用年限,把其平均除以12个月,每月的折旧额是相同的,在月末时做折旧计提。
4、双倍余额递减折旧法:指当前月折旧额等于剩余折旧价值的一半,即前一月的折旧额的两倍。
另外,在国家税法中,根据固定资产的不同类别,规定了不同的折旧年限。比如,机器设备采用5年折旧,房屋使用50年折旧,车辆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以上的采用6年折旧; 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以下的采用3年折旧等。
拓展知识:折旧法俗称“两破一复”,即资产折旧后的累计折旧额等于资产原值,而资产剩余价值等于资产原值。用折旧法折算的固定资产,可以以实际折旧的形式减少账面价值,获得折旧费用,从而改变会计科目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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