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帐款过处理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对转销客户发出冲销通知函,取消原来确认的应收帐款,按原帐款记录让客户收回或转让;
2. 将应收账款的财务凭证和发票反馈给客户,经客户确认以后,即可重新确认应收账款;
3. 把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帐款冲销,并根据发货凭证新开具发票,重新确认应收帐款;
4. 前期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帐款正常收回后,可以再次确认这部分应收帐款;
5. 对于已经退票的应收发票,可以将此票据退还客户,然后可以重新开具发票,重新确认应收账款。
上述收回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帐款的处理方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运用,以最合适的方案处理,确保财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