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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http://222.223.187.132:9090/hbjc

贷款计算器 / 发布时间:2024-07-31 22:23:37

河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http://222.223.187.132:9090/hbjc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启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冀卫函〔2016〕12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基层管理信息系统)目前已完成云部署,全省各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可正式上线运行。为做好基层管理信息系统启用、培训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项目实施的重要意义

  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项目是国家投资的重大医改项目,已被省网信办列入全省信息化建设重点工程,并纳入省政府“云上河北”工程—河北健康云。项目是按照省发改委正式批复的可研和初设方案进行实施建设,基层管理信息系统是在整合前期部署的村卫生室和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上全省统一开发部署的乡村一体化的管理信息系统,涵盖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五大业务应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是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医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重要技术支撑。

  (一)是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的必然要求。通过信息化手段,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的规范和监测管理,确保基本药物安全有效、价格合理、方便可及。同时,可以利用信息化手段,反映和监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情况,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促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和健康发展。

  (二)是规范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的关键手段。依托信息系统,可以通过标准化的流程设置,规范化的电子处方、病历模板,以及诊疗规范、临床路径、诊疗导航、知识库辅助和远程医疗等,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通过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信息联动,可以建立与临床信息互通共享、动态连续的电子健康档案,增强健康管理能力。借助信息系统实时生成的记录和统计分析数据,可以及时、客观地对机构、医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推动科学管理,完善激励机制,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

  (三)是构建远程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基础。建设基层管理信息系统,保障真实可靠的一线数据来源,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全员人口、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实现签约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检验报告等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为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建立面向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开展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奠定基础。

  二、明确任务,全力保障基层管理信息系统的顺利启用

  目前,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正在深入推进,依托全科医生制度、家庭医生签约的分级诊疗制度急需建立,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管理和服务水平亟待提高。深入推进这些工作,急需加强基层信息化建设,部署一套涵盖基层全部业务的管理信息系统做好技术支撑。为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基层管理信息系统启用和培训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机制。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高度重视、健全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规划与信息科(处)和基层卫生管理科(处)要密切配合,具体组织好项目实施工作,信息中心要做好技术支撑。为推动项目实施,各地要建立项目实施每周例会和旬报制度,项目进度报告由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按时填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负责审核汇总,并于每旬终了5日内报送我委。要进一步指导承建商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基层管理信息系统部署、运行和培训工作,组织辖区项目实施督导、检查、验收及绩效评价等工作。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财政、发改、工信等部门支持,不断加大投入,将系统运行维护和管理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信息系统长期运行维护的经费保障机制。我委将适时组织人力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强化标准规范,确保全省统一。各地各单位必须建立全省一盘棋的思想,凡未建或待建的基层管理信息系统要立即停止招投标工作,未安装部署基层管理信息系统的,要全部使用全省统一系统。为实现数据共享,以县为单位部署运行的涵盖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五大业务应用的系统,必须在年底前完成系统改造,实现统一调用全省统一的药品、诊疗、耗材、疾病、机构、科室等标准字典,保证数据接入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我委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如无法按期完成,必须换成全省统一开发的基层管理信息系统。为保障业务连续和数据完整,允许功能单一的相关系统与基层管理信息系统并行运行到年底,并同时做好数据迁移工作,明年开始正式切换到统一的基层管理信息系统,新系统启用后,类似功能的相关系统一律停止停用。

  (三)积极创造条件,优化运行环境。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创造条件,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和规范业务、优化流程,并配合承建商做好项目实施部署、培训等相关工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造良好的项目实施、运行维护环境。要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收费处、医生、护士工作站、药房等部门配备电脑、打印机,保障网络畅通,并配合承建商做好全省统一配备的健康一体机、移动Pad完成与基层管理信息系统对接。根据基层管理信息系统运行要求,电脑操作系统要求WIN XP sp3及以上版本,浏览器为IE8.0及以上版本,互联网出口带宽不低于4M。

  三、其他事宜

  (一)基层软件为B/S架构,通过浏览器统一访问,地址为:http://222.223.187.132:9090/hbjc/,系统的用户名及初始化密码在培训时统一提供。

  (二)基层管理信息系统交流QQ群号为:286520231,请各地卫生计生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入,相关文档已上传,各单位加群后可自行下载。

  (三)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规划与信息科(处)和基层卫生科(处)要分别指定一名联系人,具体负责辖区内基层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实施相关事项联系工作,相关科(处)共同配合做好此项工作。相关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请于10月15日前报我委。

委规划与信息处联系人:焦攀科、龙霏,电话:0311-66165908,电子邮箱:jcrj@hebwst.gov.cn。

  委基层卫生处联系人:韩锋,电话:0311-66165290。

  项目承建商冠新软件公司联系人:张学伟、李涛,电话:18633877972、13653180923,邮箱:474297906@qq.com。

                    河北卫生计生委  

201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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