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贷’属于‘非法放贷’,借钱根本不用还。”日前,400多名大学生因为借“校园贷”购买高档手机后,声称“校园贷”违法而拒绝还钱,被告上法庭,那么“校园贷”真的可以不用还吗?法院最后的判决是怎么的呢?
据悉此次案件涉及的大学生主要来自广西、江西、贵州等各地高校。他们曾向广西某金融贷款公司申请贷款分12期购买高档手机,而在拿到手机后,不少学生没能按照借贷合同,清偿债务。于是,该公司将学生们告上法庭,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高新法庭受理此案。
立案后,法院通过合同上大学生留下的地址,快递寄送应诉材料,但由于很多大学生不在南宁,不少材料遭到拒收。由于最早立案的3名被告是江西本地3所高校的大学生,法院便向这3名学生所在高校发函,希望校方能督促被告应诉。但开庭时,3名大学生并未应诉。
6月初,有3名大学生选择和解,他们担心此事会对未来工作造成影响,因此主动归还了钱款。然而令人感到意外的是,这3名大学生称,收到法院传票 后,众多被告大学生专门成立了QQ群。学生们一致的观点是,国家在打击***、非法放贷,而这个“校园贷”就是非法放贷,所以他们借的钱根本不用还。
法官表示,国家打击的是***,但如果年利率在24%的合法范围内,借贷行为并不违法。刨去利息而言,无论任何借贷,本金都是要还的。
从现阶段看来,原告 已经同意被告一次性付清本金和诉讼费用,原告放弃利息、手续费、违约金(在合同中有约定)等诉讼请求,并同意结案,这已经是对学生最有利的情况了。
另外,若判决一旦生效,该贷款公司一定会申请强制执行。届时,如果学生们继续无视生效判决和法院执行,将会面临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利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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