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2020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于2021年3月1日开始,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在这期间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来进行综合年度所得的汇算清缴。所谓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就是汇总2020年取得的工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所得的收入,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享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捐赠之后计算的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0年度的预缴税额,计算出应退或者应补的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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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2020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于2021年3月1日开始,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在这期间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来进行综合年度所得的汇算清缴。所谓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就是汇总2020年取得的工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所得的收入,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享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捐赠之后计算的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0年度的预缴税额,计算出应退或者应补的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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