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1. 公司发行条件连续盈利要求
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资产负债率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
累计债券余额
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得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
2. 公开发行条件公司条件
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股份有限公司)或六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
可转换性条件
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转换成股票的重要标志。
3. 资产负债结构和现金流量资产负债结构
需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
财务指标要求
发行可转债的要求低于增发,时间间隔要求低于增发配股,融资规模大于配股的融资规模。
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
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
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一定数额。
发行额不少于1亿元。
适用行业情况
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在条件要求上可能略有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