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个人人民币理财产品(35天) |
代码:BB12131 | |
产品风险评级 | PR1 (本产品的风险评级仅是工商银行内部测评结果,仅供客户参考) |
销售对象 | 个人普通客户 |
目标客户 | 经工商银行风险评估,评定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和无投资经验的个人客户 |
期限 | 35天 |
投资币种 | 人民币 |
收益币种 | 人民币 |
产品类型 | 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
计划发行量 | 80亿元 |
募集期 | |
销售范围 | 全国 |
产品成立 | 为保护客户利益,工商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结束募集并提前成立,产品提前成立时工商银行将调整相关日期并进行信息披露。产品最终规模以实际募集规模为准。如产品募集规模低于1亿元,则工商银行可宣布本产品不成立并进行信息披露。 |
起始日 | |
到期日 | |
资金到账日 | 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或提前赎回日后第2个工作日 |
理财产品托管人 | 工商银行北京分行 |
托管费率(年) | 0.02% |
投资管理费率(年) | 0.10% |
预期收益率测算 | 该产品拟投资10%-90%的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10%-90%的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按目前市场收益率水平测算,资产组合预期年化收益率约3.92%,扣除投资管理费、托管费,产品到期后,若所投资的资产按时收回全额本金和收益,则客户可获得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约3.80%。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需谨慎。 |
认购起点金额 | 5万元起购,以1000元的整数倍递增 |
提前终止或提前赎回 | 为保护客户利益,工商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除本说明书第七条约定的可提前赎回的情形外,客户不得提前终止本产品。 |
募集期是否允许撤单 | 是 |
工作日 | 国家法定工作日 |
收益计算方法 | 预期收益=投资本金×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365×实际存续天数 |
税款 |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客户自行申报及缴纳 |
其他约定 | 客户购买本产品的资金在募集期内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但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份额;在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提前赎回日)至资金到账日之间不计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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